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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本人單位是補給單位,於早查結束後,前往工作地點,工作地點有鐵捲門(大片的),而我拿出遙控器按下上升鍵,當鐵捲門約到達剩餘1/3鐵捲門時,我發現鐵捲門下方有垃圾,我按下暫停,彎下腰去撿垃圾,突然間鐵捲門就掉落砸到我整個背,當時我整個人不能動,意識稍微模糊,但還是聽的見聲音,將我抬至醫護所...剛好醫官休假不在,而我聽到有長官下令,不能叫救護車,不能撘軍車,要我換上便服。 最後由poa開著他的車載我前往急診,剛檢查時診斷是背部挫傷,想說沒事就離開了,後來幾天發現背腰劇烈疼痛,再次前往醫院就診,發現脊椎出現問題:胸椎骨折、腰椎斷裂(醫學學名是椎弓解離症),醫生告訴我,我這疼痛將跟隨著我一輩子。除非開刀...但是醫生建議我還不到影響生活時,先不要開刀 事後我們單位也趕快開立了一個『鐵捲門工安教育課程』,課程結束後執行長出來說:最近就是有案件發生,就是因為長官督導不周、人為疏失、操作不當,才會造成此次事件發生。 我已經是受害者,為了推卸責任嗎?將所有問題推至我身上???我哪裡操作不當了??他們並沒有任何一個人在場,當時只有另一位弟兄親眼目睹一切...為何最後變成是我操作不當?我身體已經受傷,他們還造成我心靈的傷害,真的是二度傷害.....(我知道這是工安意外....這種缺失將讓他們黑掉....) 事情發生約一個月,政戰主任有約談我,他讓我安心的去復健。當時家人並不知道我的病情嚴重到需要開刀才能改善,當時軍中告知我家人是只是挫傷,後來我因為在家,心情鬱悶,家人察覺不對勁才問我最近軍中處理狀況如何?我告訴以上,家人憤而打電話給我們少將,問事後處理狀況。 少將約談我,我也有提到當時為何不叫救護車,不能派軍車,要我換上便服?少將回答:因時間問題,為加速急救時間,故只能撘民車.....我反問少將,既然是快速,為何還要我去換便服???難道不知道我不能動了嗎?少將告訴我,換便服是因為方便診斷.......但最後長官拿了一件大外套將我迷彩衣蓋住.....(他的解釋全是狗屁不通,我心理是這樣想的,誰叫我是小小的一兵) 我想請問我這樣的問題,我的權利在哪?(後續醫療問題、賠償)我該怎麼做?他們這樣做..事後有對我消毒過,我該將工安意外的事實爆給國防部嗎?還是請記者來了解?還是找國防立委呢? 真的想請問有這方面資訊的前輩們,感恩感恩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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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uses
2007-09-10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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