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在85年因當兵時.在新兵中心當ㄌ一個月兵.後來因為一般逃亡.通緝10年.因通緝10年在台南6甲軍事監獄關ㄌ10個月.出來之後因回役.要到後備軍人指揮部報到.報到時我說明因我有 慢性骨髓炎.是不是能申請免役.指揮部ㄉ人說我可以申請.且要求我去開立.市立醫院診斷證明書,我也去開ㄌ診斷證明書.又這當中指揮部ㄉ人又要求我去804國軍醫院檢查.過ㄌ3個月.指揮部ㄉ人打電話說明要等〔判等會〕核定.而且要我等1年再做檢查.後來發ㄌ通緝停役證明給我!本人因刑事案件.目前判有期徒刑2年.且上訴高院中.沒還判刑.本人擔心其母親身體健康安危.因此想要到大陸娶妻回家照護其母.可是因在辦護照時.外交部兵役課ㄉ人說.我不能出國!請問為什麼?我應該如何辦?是不是我拿ㄉ是通緝停役證明?而不是因病停役證明?可是為什麼指揮部ㄉ人不發給我因病停役證明?∼∼∼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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