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我是替我好朋友發聲的!! 我好朋友是當工兵在離島當文書兵 幾乎天天早上八點上工一直處理公務到晚上11點才可以去睡覺~ 如果單究出勞力的工兵根本就可以作息正常,吃完晚餐以後就是自由時間了~ 以勞基法來講的話天天這樣工作超過12小時根本就是敲詐~ 可是我不曉得如果是義務役的役男這樣被敲詐可不可以申訴或是該怎麼辦~ 又沒有加班費可以領,然後長官一直丟東西下來叫他做!!然後長官就自己去混自己的領國家薪水!!! 聽了真的覺得很機車~由於他是菜鳥所以他也不敢反抗軍令!! 只好天天跟我講他的無奈~ 各位大大請問我可以替我好朋友做些什麼幫助他好過一點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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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abl
2007-12-22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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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8502063
2007-12-22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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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ymate
2007-12-27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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