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點,我來回答一下!我也是替甲體位想改判常備役的!我是先去三總開一張證明,然後填訴願書寄去內政部訴願委員會進行訴願(大約快兩個星羕才收到回覆),之後他會通報你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然後縣市政府會打電去你家,我的流程是這樣,現在卡在我自己要決定是要排複檢還是放棄複檢接原計劃入伍(一樣是公家機關,態度兩樣情!我們這邊的市公所非常好,但是縣政府卻是讓人不敢恭維,電話一打來一第句話就說:「寫信前為什麼不先打電話來問一下」。開什麼玩笑,我是照「憲法的規定,行使人民的訴願權,幹嗎履先報備啊!」而且明明體位判定書背面也是寫向內政部提起訴願,不然就不要在背面寫這條啊!公務人員的心態就是怕麻煩,或是因為我寫去內政部,他們被上級單位k了吧,原本還在想說不然就進去服替甲,但是經過這件事之後,我反而覺得乾脆就去複檢,不論有沒有過都讓他們有得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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