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有關志願役慰休假 因為我男友的隊上是海軍艦艇的汽車大隊 他是志願役 有所謂的慰休假1.5天 原本他分隊長再十一月初是說 過年前休完~又不準再假日休! 現在又說變成12月份前休完~禮拜1-4休就可以 但突然在今天說要強制他們這個禮拜修完 而今天星期五才說 星期六就得休 這樣強迫 這樣算合理嗎 而且也沒什麼特別說是音為什麼長官來或是什麼重大急事得這樣做 也不想想我男友是住北部 來回有多遠  車費又有多貴 高雄和新竹市隔了很多縣市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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