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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6]大家好 我先在此敘述一下我的問題 我弟弟今年二月替代役入伍 過沒兩個月就接到消息 他們分隊長官把我弟弟送進精神病院 我弟弟不是"假裝有精神病" 其實他應該也沒有所謂的精神疾病 我弟弟他只是有點"自我""反社會""不合群"等表現 說白一點就是那種沒甚麼經過社會化的大宅男 以下進入重點 我弟部隊上長官判定我弟不適合待在軍隊團體中 因而將他送進軍醫院精神科長住 但是竟然要"自費" 這樣正常嗎? (我家並沒有人同意,他們長官也沒問過我家人意願,就這樣直接送進去) 我家雖然不是貧戶 但是目前家父中風提早退休 我大學還沒畢業 往後生活還沒頭路 還要負擔這一大筆費用的確是有些吃力 想請問一下有沒有哪位朋友有這方面的知識 教我一下,看看能不能有甚麼應對方法 或是申請一些補助 (最好有法令或是行政命令條文更好) 到現在住院應該5個月有了 醫生也根本沒開出甚麼病歷 難道我們國家都是用這種方式斂財的嘛? 還是說非得要我鬧到引起媒體注意才會有用? 不搗蛋就不給糖?是這樣嗎? 哪位朋友肯提供一下意見 我在此致上萬分感謝[/size]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9年08月21日 19時35分51秒 編輯過]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9年08月21日 19時36分51秒 編輯過]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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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4690
2009-08-24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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