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 nancy0623 在 2009/10/12 下午 06:02:55 的發言: 這個意思是.....新訓也可以帶手機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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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是這樣回覆我的,詳細情形還是遵照部隊會比較好,
因為我主要是問關於八八水災受災戶是否能戶籍地抽籤的問題。
現在新訓大部分班長都會統一保管,然後等放假才會發還給新兵。
不過我男朋友進去前三天都沒收,是到第四天才收的。
所以還是要看部隊的長官怎麼規定。
以下是我所提出的問題與國防部回覆:
主旨: 陸軍八八受災戶戶籍地抽籤問題   姓名:  何佳蒨   處理情形: 已回覆並結案存參   內容:  您好,有些問題敘述如下: 我男朋友家住屏東縣佳冬鄉塭豐村,在八八水災時造成家園淹沒,由於住家只有一層樓,到現在還沒完全整理好。 他在2009年9月22日入伍新兵訓練,在屏東龍泉,是陸軍907旅第2076梯,行政院網站上公佈的八八水災受災戶役男可申請戶籍地抽籤,但是只限於陸軍2070、2071、2072梯次,請問2076梯還能適用嗎? 因為家中尚有八十幾歲爺爺奶奶、一位領有殘障手冊的父親、一位18歲的弟弟,母親在工廠上班,他身為家中長子,有些事情還必須他幫忙照料,但是他不符合原本戶籍地抽籤的規定,那請問如果以八八水災受災戶,他能符合規定申請戶籍地抽籤嗎? 感謝回答!       回覆內容:  信件編號: POM981008021   回覆時間: 2009/10/12 下午 03:48:15   回覆內容:  您好: 一、基於保密需要,本部所屬官兵均不得攜帶具有照像、攝(錄)影、無線傳輸、上網功能手機,新兵於受訓期間本部律定在衡酌教育訓練、作息時間暨實際需要,除操課期間(含夜教)與就寢時間之外,餘均可餘指定地點開放使用手機。
二、另依國防部「八八水災」受災戶辦理提前退伍暨兵員調整作業實施規定:受災戶凡符合規定可按其意願向部隊人事部門提出申請;不符規定者,亦可依其「意願」申請優先戶籍地抽籤。
三、感謝台端提供寶貴意見,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與本部承辦人黃威元少校連繫(02-23112169)()02-23111501轉262922)。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9年10月12日 18時42分10秒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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