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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是一篇抱怨文 但是事情的始末大致上說明一下 給有想要辦理停役的各位一個參考 避免因為文字上面的遊戲 白白多當了八個月的兵 --------------------------------------------------- 我是九十八年九月十六日入伍 因為學校身體檢查而得知自己有地中海型貧血 只是當時不知道符合(免役、驗退、停役)的標準數值為多少 中心的期間 也曾兩次去國軍醫院做檢驗 檢驗數值也符合 血色素11至 12.9gm% 替代役乙等體位 ﹝補充一下,新訓辦驗退,我應該可以判定為 【替代役乙等體位】只要再被徵調去當12天的補充兵.當完12天兵後可以退伍.為役畢﹞ 兩次檢驗,送了兩次的單子,第一次軍醫說大約兩到三個星期,第二次軍醫說大約一個月,然而等到我新訓結束,卻一點消息都沒有,當時還一直以為程序再跑,只是晚了點.... 之後,下部隊的第一天,因為曾經跟長官反映這件事情,所以長官有特別交代部隊要來了解,第一天晚上參一就跑來詢問,但因為沒有處理過相關的事情過,參一指著我所提供的地中海型貧血免技測單說,這不是診斷證明書,他沒辦法幫我辦理,而我也傻傻的以為參一說的對,我必須去醫院取得診斷證明書才能辦理,然而,這一拖就是一個月多月。 十一月底左右,再次去軍醫院,軍醫依舊開了張免技測單,當時要求軍醫開診斷證明書卻被拒絕,並說明這張免技測單拿給參一,參一便會繼續後續的停役過程,而有任何的問題或不懂,可以電洽該名軍醫,軍醫會詳細的跟參一說明並教導參一後續的停役動作 然而,同樣的免技測單,我又再一次的被參一數落,「不是跟你說要診斷證明書嗎?」「你拿這個免技測是沒有用的」,要跟參一解釋軍醫的說法並請參一打電話請教軍醫時,卻一直被打斷,甚至參一還說了「你這樣我會以為你跟軍醫是串通好的」 什麼叫串通好的?原本該在新訓辦好的程序拖到了部隊,原本可能只需再當十二天的補充兵,現在在這邊面對一個自以為對、什麼意見都聽不進去的參一,我火大了,在集合場上當著大家的面跟參一爭吵,或許是參一見苗頭不對又或許是其他原因,參一急急忙忙的把我拉到人少的角落,願意仔細聽我的說明與解釋,不過,參一還是很堅持己見免技測不行就不行,但他願意幫我問問看..... 幾天過去,參一說,因為我有符合資格,所以可以送審申請停役,但因為缺少診斷證明書,所以目前被擋下,並告訴我什麼時候取得診斷證明書就什麼時候幫我繼續流程。 十二月十五,一波三折後,繞了幾個彎,總算順利的取得了診斷證明書,但心裡已經產生了些許的猶豫,因為已經快三分之一的日子過去了,而在軍中表現還算不錯,算吃的開,然而停役要轉服替代役,新的環境等於又要重新適應,那或許就在部隊過完剩下的日子就好。 就在跟家人商量打算取消停役申請時(當時的POA說可以幫我取消,但要寫切結書,放棄申請後就不得再申請),二專同學告知了,以下條列 申請因病停役改判為替代役體位,符合「停役替代役役男免予回役作業規定」第三點第四款規定,服現役已逾120日,並經內政部役政署核定「免予回役」後,則發給替代役備役證明書,以替代備役列管,上述規定所指「逾120日」,即必須超過120日才符合免予回役條件,停役生效日則以各軍總司令部核定停役公文為依據。 算算日子,從98年9月16日至99年1月14日總共121天,剛好超過一天,停役後,也符合免予回役的資格,所以變毅然決然的繼續停役的步驟,只是,當時我萬萬沒有想到這當中所包含的文字陷阱。 取得了停役令後,原想事情順利到令人無法置信(看到很多辦理停役的弟兄,流程幾乎都超過了一個月),而我也積極的尋找工作,開始自己的人生,沒多久,我找到了一份我自己很有興趣的工作,而工作上的順利,也讓才進公司不久的我,頗受老闆賞識,就在自己以為一切都很順利的當下,我接到了兵役課的來電,說我只當了一百二十天,沒有超過一百二十一天,所以不符合「免予回役」的資格,我必須去服完剩下的役期。 聽到這樣的消息,我當場傻眼,追問之下的答覆是,停役令當天日期是不能算數,而我從九月十六到一月十三號,剛好一百二十天,沒有超過一百二十天,所以不符合資格。 在很多疑慮無法獲得解答的情況下,進一步的去追查相關程序,但相關單位的答覆卻都只是「我們的程序都符合正常處理程序,沒有問題」,而實際上,相關單位的程序,我只知道通知我要去取得診斷證明書及我一月十四號停役,中間的過程,我就像個傻子一樣,什麼都不知道,只有等待。 政府不是應該便民利民嗎?相關單位處理類似事件的經驗應該不只一起,為何不能多延一天,讓我免予回役,又或著提早一天,讓我知道我必須去服替代役,而是處在模糊地帶的一百二十天卻不告知我沒有符合資格,當我一切開始順利的時候,卻又拿條文來把我努力得來的一切,無情的全部拿走? 就這樣,因為我沒有當兵超過一百二十天(也就是至少要當一百二十一天的兵),我所即將面臨的是,失去我喜歡的工作、不錯的收入、人生預計的計畫全部被迫延後八個月、滿腦相關單位無法給予的滿意解答跟滿腹的不服氣,在此,將我的經驗寫出給有符合資格並想要辦理停役的各位悉知,希望你們都能停役順利,不要因為這樣的文字遊戲,失去了你們努力去得到的東西。 以下提供一些訊息 1.新訓期間有符合驗退標準的請及早申請,並時常追蹤 2.如果您符合"常備兵病傷殘廢停役檢定標準表",請自行推算,當您送出申請表時,相關單位有義務在一個月內將您的資料處理完畢,如超過一個月,您的權益已經受損,可以反映 3.一旦符合停役規定,則相關單位須在八日內將您送出部隊(也就是審核通過日起八日內,您就可以停役,但通過日當天不算) 4.逾一百二十天是指超過一百二十天但不包含一百二十天,扣除停役令日期,只要大於一百二十一天,恭喜您,您應該是取得了免予回役的資格。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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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aine0908
2010-04-22 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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