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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到我家附近的醫院看病,感冒,這家醫院不是軍醫院,批價繳費的時候 我只拿健保卡 而沒拿 替代役身分證給收費小姐。批價 價錢為 基本部分負擔:240 掛號費:100 藥品部分負擔:20 總共:360 這跟之前我是一般民眾所需付金額是一樣的,所以 役男是沒有減免的嗎? 內政部只是幫我繳這一年的健保費是嗎? 至于非應公 看病 一樣是以一般民眾所需繳金額計算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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