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前陣子收到體檢單,而我有"眼球震顫",所以我到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申請醫生證明,醫生檢查時測試了許多項目,說挺嚴重的,開給我"眼球震顫(雙眼)"的證明後。 我去體檢時(也是在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給體檢的醫師看也有兩三項測試,之後順利拿到複檢單。 複檢時(還是在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結果遇到一個醫師只看了三分鐘拿個手電筒照一下,就說你可以走了,他說我這屬於不嚴重的屬於非持續性。但其其他醫生都說是嚴重的... 眼球震顫有分 真性持續性屬於免役 非持續性屬於替代役 我該怎麼辦? 要如何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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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itzki0106
2012-02-24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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