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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 您好各位 我男友在外島當兵,所以平均兩個月左右放一次假, 這次只剩最後一把假,原本已經排好在中旬,但前幾個禮拜軍方才想到漢光演習就說不行, 軍方說由於漢光演習是不可以放假返台的,在漢光演習的時段每個人都要在。 因此我們妥協了更改日期,兩三天後又說因人數可能排不到那個日期,然後我男友很生氣, 就跑去理論,最後延到比較近的日期, 結果我們妥協最後的日期,然而航班延航了,剩下的11天假,因最後一天剛好碰到漢光演習, 所以軍方又說不能放滿,而那一天積在最後回台灣後要等拿退伍的假期中, 我想知道是合理的嗎? 因為這樣反覆變動假期搞得彼此都很不愉快,覺得最後只能妥協真的很無奈 .... 若文中有任何發言不當的地方,我在這說聲抱歉,因不是很理解軍方假期的問題,謝謝各位。 [/size]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12年04月03日 23時01分07秒 編輯過]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12年04月03日 23時27分21秒 編輯過]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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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1248
2012-04-04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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