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氣喘而暫時停役(肺功能中度障礙)從部隊回來了,也就是說我還要 參加複檢才能確定是否還需要去當兵,是不是呢?而通常要多久複檢呢? 而複檢要幾次呢?是一次即可呢?還是要二次甚至三次以上呢? 若再複檢前我氣喘發作次數達二次以上且有紀錄的話,是否就可直接 免當兵而不用參加複檢呢?請知道的人告訴我.謝謝. 明明肺功能檢查已達免役條件,確還需要參加這種一次定生死的複檢,實在是想不通啊! 難道想脫離軍隊那麼困難嗎?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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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dora
2004-03-0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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