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商連結
我是一個義務役醫官,掌管收容中心,日前一位吸毒弟兄經政戰主任指示住進收容中心(不符入住資格仍入住),此人頑劣無比,我們連上沒有一位長官要讓他放假,結果主任婦人之仁簽了長期連續假單讓他在家放黑假已經有三週,此兵二天前因強姦未成年少女被移送法辦,現在總部要徹查,主任竟意圖委罪於我們下面這些打從一開始就不同意給他放假的幹部(包括連長). 嗚呼,我跟本就是無辜的阿,假單不是我批的,我也沒過章,人也不是我放的,全部都是上面在搞鬼,我看到監察官要求營部送的懲處名單裡面竟然有我,而且還是最重的小過,真是天大的冤枉啊,如果我真的被記過了,我要怎麼申訴啊,旅內申訴可能行不通,是不是要向更高層申訴?? 現在我懷疑主任把自己批過的假本藏了起來想煙滅證據,記過對我們義務役以後的影響到底有多大?營長說可幫我記功抵銷,是真的行的通嗎?我只是想要一個保護自己的辦法,雖然記過不痛不癢,但這是公理與正義的問題,我不想忍氣吞聲幫那種人背黑鍋!! |
Facebook討論 | |
---|---|
|
|
winston-2000
2004-04-03 09:08
| ||
|
戀塵
2004-04-03 23: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