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黃煌雄表示,推行募兵制應考慮「人口出生率」與「財政支持度」,尤其是少子化趨勢,對兵力目標是最大考驗,專案報告建議,國防部推動募兵制時,一定要推動組織結構的調整。 黃煌雄說,國防組織重大變革從十年兵力規劃、精實案到精進案,甚至到《國防二法》的執行,雖曾出現過齊頭式裁減、應裁未裁、先裁後復等缺失,尚容許有犯錯空間,但募兵制是兵役制度的根本顛覆,如果推動不順,涉及國家的生死存亡,國防部不能不戒慎恐懼。 黃煌雄表示,推動募兵制之際,應定期評估與管控,並設有停損點,專業考量應重於政治決定。他進一步解釋,設立停損點是希望募兵制不需設有實施的時間點,應視推動狀況來決定。 按照國防部規劃,募兵制完成實施的時間從原先預定的民國一O三年元月一日延後一年到民國一O四年元月一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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