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6/12/05 04:09 記者: 吳明杰/台北報導  昨天有立委質疑軍方,義務役官兵役期究竟在二○○八年能否縮短為一年,對此國防部常務次長高廣圻強調,只要二○○八年底前能達到百分之六十的募兵比率,就能順利縮短義務役役期至一年,實施後也可回溯當時所有現役義務役官士兵,即只要滿一年者即刻退伍、不滿一年者則待滿一年退伍。 此外,立法院國防委員會昨天也初審通過「兵役法修正草案」,將義務役官兵除役年齡由現行的四十歲降至三十六歲。 提案立委國民黨賴士葆、林郁方都表示,國軍兵源過剩,降低除役年齡可有效減少行政管理及倉儲成本,並吸引國外優質青年提早返國服務,應將除役年齡降為三十五歲。不過內政部則認為,降至三十五歲兵源恐會不足,經協商委員會決議將除役年齡降至三十六歲。 昨天有執政黨立委質疑,預備軍官退伍後依規定最多只能晉升到上尉,但軍方卻讓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晉升到少校,國防部長李傑對此表示,馬英九晉升到後備少校應該是特例,至於馬英九有什麼特殊貢獻,他也不知道,要回去查一查。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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