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315/58/blic.html 陳水扁總統15日正式宣布,從今年7月1日開始,役男服兵役時間,將由原本的1年4個月,縮短為1年2個月。最終目標希望募兵兵源,在今年底達到60%,預計明年1月1日將役期再縮短成1年。今天『新聞辭典』就介紹台灣的「兵役制度」。台灣兵役法是依據憲法規定,參酌現代兵役的發展趨勢,綜合所有與國民兵役義務有關制度,採義務役與志願役併用制。憲法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的義務」,雖已將女子包括在內,但考慮女性體能和軍隊需要,在兵役法內僅規定男子須服兵役,女子則從其志願,不加強迫。男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服役,至屆滿四十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役,但軍官、士官除役年齡,不在此限。男子可按軍事需要和個人志願,選擇軍官役、士官役、士兵役及替代役,除軍官役、士官役為志願選服外,士兵役及替代役均為義務役。 此外,凡身心障礙或有痼疾達不堪服役標準者,免服兵役,稱為免役;而有以下情況者,禁服兵役,稱為禁役:包括曾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以及執行有期徒刑在監合計滿三年者。 國軍也同步全面推動「募兵」制,今年國軍規劃三梯次,招募六千五百六十名兵員。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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