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聞社記者耿廣義台北廿七日電)考量到近年來役男役期逐年縮減,內政部役政署日前公布「替代役役男訓練服勤管理辦法修正草案」,期能有效符合替代役訓練管理工作現況的實際需求。 內政部役政署指出,該辦法主要是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第十七條修正,本次除了將辦法名稱由「替代役役男訓練服勤管理辦法」修正為「一般替代役役男訓練服勤管理辦法」外,還包括了「軍事基礎訓練、專業訓練時間調整」、「實施督導考核之機關」、「服裝、識別標章之製發規定」、「遴選、解除相關管理幹部之規定及條件」及「申訴管道之建置」等修正重點。 役政署表示,本次修正草案共計修正十七條、增訂五條、刪除一條,相信藉著以上修正,定能使本辦法更符合各機關實務需要;欲深入瞭解的民眾,可上役政署全球資訊網網站(網址:http://www.nca.gov.tw/)查詢。 另外,對於本次修正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公告刊登日起十日內,向內政部役政署(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廿一號;電話:(○四九)二三九四三五七;Email:2009@mail.nca.gov.tw;李逸洋)陳述意見。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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