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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上將薪資變相加倍  特別費改職務加給 首開先例 【黃敬平、王姵雯╱台北報導】適值首長特別費使用備受爭議之際,目前上將待遇分為薪俸、特別費,因「特別費」太敏感,立法院國防委員會昨初審通過軍方提出的《軍人待遇條例》草案,將「特別費」改為「職務加給」,每月至少九萬二千四百八十元,正式變成薪資結構一部分,首開中央到地方政府各級首長先例,共有十三位上將獲益。  時機敏感 此舉引起部分朝野立委抨擊:「軍方讓高層將領變相加薪!」國民黨立委林郁方、郭素春抨擊,特別費成薪資一部分,「上將退伍後仍可繼續領取,豈不是領的錢變多?」郭還批:「軍方這樣的心態跟陳水扁(總統)沒有兩樣,以前可以不代表現在可以,有時慣例就是惡例!」         國防部:沒多領錢  民進黨立委高建智也罵:「這有變相加薪的嫌疑,我認為沒有必要!」特別費該怎麼使用,理應全國一體,為什麼要特別給上將如此待遇?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也說:「這的確走得比較快!」各部會應在行政院統籌之下一致來考量特別費的使用方法,「不能獨獨先放過軍人這個行業。」  目前上將薪俸九萬二千四百八十元,特別費一級上將即參謀總長十一萬五千六百元、二級上將九萬二千四百八十元,國防部強調,修法後,十二名二級上將的月薪十八萬四千九百六十元、一名一級上將的月薪二十萬八千八十元,仍維持不變,特別費改為職務加給並不會增加軍方人事預算支出,這些上將沒有多領錢。官員強調,現行少將月薪約十萬元、中將約十一萬元,若把上將特別費取消,等於薪水少一半,比中、少將還少,對上將不公平也不合理。      跟馬特別費不一樣  國防部常務次長高廣圻中將澄清,上將特別費原本就是其薪資的一部分,薪餉單也是這樣列出來,但這個名稱會引起外界誤會,所以才要改名稱「正名」,「上將特別費跟特任官、政務官的公費一樣。」 國防部人事次長黃奕炳中將說,軍方特別費包含在薪資中,不用發票支領,但要申報,跟台北市長馬英九等的首長特別費不一樣。 國防部官員也指出,軍方上將待遇比照政務官,上將還有其他「行政事務費」,用來應付花圈、花籃、賀禮、紅白帖等支出,也要領據實報實銷,跟首長的特別費才一樣。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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