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役男申請提前退役
一、法規命令:
(一)替代役實施條例第12條。
(二)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
二、作業流程:替代役役男申請提前退役作業流程圖(pdf檔案)。
三、申請須知:
(一)服替代役役男合於提前退役要件者,得由本人或有行為能力之家屬填具役男申請提前退役調查表,檢附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二)有兄弟現服替代役或常備兵役時,得由現服替代役中較接近退役日期者,提出申請。
(三)應備證件:
1、父母結婚設籍登記起至現戶全部戶籍謄本。
2、財稅資料。
3、身心障礙手冊。
4、工作收入證明。
5、里長證明、役男(含家屬)入出境紀錄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四、表單下載:替代役役男申請提前退役調查審核表(pdf檔案)。
五、處理期限:一般申請:30日(區公所:20日、兵役局:10日內轉報)。
六、承辦單位:兵役局徵集勤務科。
七、其他說明:
(一)役男家屬年齡之計算、家屬列計範圍及財產收入計算方式,準用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替代役體位役男得於接獲徵集令後提出本項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