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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大人您好: 之前曾提過我男友將松山醫院的扁平足診斷書送上去申請停役,本來很擔心之前自己自費去三總診斷沒過的病歷會影響審核結果,還好終於很幸運的在今年5月13日時,軍方讓他停役回來了,現在想請問版主大人,我男友是67年次的,去年11月18日入伍的,至今已當半年多的兵才因扁平足而停役,不知道停役後是否還會被通知在複檢呢??不知道哪裡可以明確的知道有哪些病是停役後須在回去複檢的?我察了板上的文章allen99大大說70年次以前是可以不用複檢,但不知有否明文的規定嗎?我好像找不太到耶...(是我太笨了嗎?!^^a) 先謝謝大人....*^_^*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4年05月21日 17時34分48秒 編輯過]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4年05月21日 17時41分16秒 編輯過]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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