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原本寄望用脊椎裂傷來作驗退項目,但是經由風武大大給予之意見發現這是很普遍的小狀況,原本抱以希望的像是B肝、心臟等也都正常,所以就放棄驗退這條路,認命的準備去當我的大頭兵。但是事情在半個月前突然有了轉折,我在一次打球時落地被旁人暗算,造成左膝蓋短暫脫臼,後來送馬偕急診到這星期持續治療了已有三個星期左右。 因為馬偕沒有替我做核磁共振(可能沒有這種設備吧),醫生在兩個星期石膏固定後,建議我在第三週進行關節鏡手術(因為他懷疑韌帶有斷裂),而手術的結果前天出來確定是前、後十字韌帶都斷裂,但醫生僅作血塊、碎軟骨的清除,並無作韌帶移植及重健(他說將看我復原的程度決定是否要移植韌帶),目前醫生是同意幫我開立對我有利之兵役證明(斷裂的情況有關結鏡拍照佐證),但是證明內容需如何斟酌可能要請教一下諸位... 此外... 1.我目前前後十字韌帶斷裂是否已經符合驗退條件?還是也得根據後續的復原狀況作判定? 2.我現在是否只要專心復健,等到滿半年後(6個月)再提復檢申請?正確提申請的時間點應該是? 3.在恢復及復健的期間我可以作任何有關兵役復檢上的申請呢?如果沒提會不會突然被徵召阿? 補充一下...我今年(2004)八月就可拿到畢業證書離校,本人是69年次 請大大解惑~感激不盡~~~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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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武
2004-07-01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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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odesign
2004-07-19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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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rbasdesign
2004-10-15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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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凱
2004-10-15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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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rbasdesign
2004-10-18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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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凱
2004-10-18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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