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先生在過年前發現自己蹲下時兩腳掌無法平貼地面 若雙掌平貼地面便會向後倒 查役男體位區分表的結果是踝關節背屈問題 到一般醫院由醫生以儀器測量結果是踝關節背屈未達5度 而61年次的役男有此問題是可以當12天補充兵的 但到榮總複檢時醫生未使用儀器即以目測寫下踝關節背屈5度 我們覺得十分不可思議 一度之差失之千里 醫生怎可如此以非專業的肉眼判斷 最後當然無法改變體位  我們想去申訴 但體位判決書上規定要申訴需一個月內提出 但因收到判決書時公公時未注意期限因此錯過一個月的申訴期限 (寄到家裡 我們住外面) 申訴時在內政部和縣政府間踢來踢去 結果以縣府已結案為由不讓我們再複檢 為此深感不平 再到台中國軍總醫院骨科檢查確認是否踝關節有問題 醫生也認為他踝關節背屈未達5度 因此想請各位幫幫忙是否還有申訴再複檢的管道還我先生一個公道 謝謝 sleepcat@mail2000.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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