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頁

   今天是: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  您現在位於: 首頁 → 兵役論壇 → [求助]關於視力再度復...

[求助]關於視力再度復檢問題|

作者:celenayu|積分:14|金幣:0元| 註冊:2005-10-05 發表: 2005-10-07 14:50
贊助商連結

各位大大好

我是69年次,10.24即將要入伍
之前我有去辦過視力複檢,結果沒過,用的是公費複檢,去內湖三總

前一晚也是死撐,狂打CS沒睡覺,就整個人昏昏的中午出發去檢查
到了三總首先會有個看起來像醫生的人會幫你量度數,就是比方向那個
接著護士會點散曈劑,點完後他會叫你到小房間待,我待了大概半小時肚子餓了
就跟護士說我想先去吃東西,她也同意,然後我又被點了一次散曈劑再去吃
我吃完東西也大概也花了半小時多一點,中間我有去廁所用水洗眼睛
感覺散曈劑好像有點失效,因為我只有洗左眼,然後我就拿個東西近距離看
被我洗的左眼可以看的比較清楚一點,所以我是覺得有點用,後來我就回去
護士就叫我測量,所以只點了兩次,測量完後就等醫生來幫我檢查,護士把我在儀器上測量的數據拿給醫生
進去後,醫生就拿個測光的東西在看我眼睛,聽說是看閃光的,還是看有沒有做過手術
醫生看完後,就問我應該是照實寫測量儀器的結果吧,我說應該是吧
我就在想他幹麻問我,我自己也不知道,然後我就離開了
因為整個過程感覺都沒有刁難我什麼,所以我想被驗退的機會很大
但是結果卻讓我覺得被耍了...

檢查出來結果是右眼是近視700 散光 300 左眼近視875 散光 250
只差了一度,是最近聽朋友介紹來貴版,真的覺得很後悔沒去申請自費複檢
前前後後花了四個月的時間,申請復檢等結果

我想問的問題是
1.在入伍前都沒機會再申請同一項目複檢嗎?
2.如果我入伍後,新訓時申請,那是裡面的長官會幫我安排醫院嗎?還是也可以自己選?因為大家說802很好過

謝謝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10月07日 19時01分00秒 編輯過]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10月07日 19時02分46秒 編輯過]


贊助商連結


Facebook討論
sirmaster 2005-10-07 17:45
1.沒辦法,同一個病名無法再申請複檢,除非你在收到判決書的三十天內(三十天後就決定體位了),到其它複檢的醫學中心診斷(如台北榮總,台大。。等)有達標準,再持診斷書到兵役局上訴,不過一般若有異議,都是送給三總去判定,因為三總是軍醫最高等級醫院,所以你已經在三總複檢過了,所以可能上訴的可能機會應該極小。

2.下部隊後才可以自己利用自己休息時間自己選,新訓中心是由醫官安排至中心的附近醫院複檢。
座右銘:助人為快樂之本!愛講話啦!!(嘻嘻...)。。。。又在胡言亂語中。。。
我所發表只能當參考用而以!
PS:對我所發表過的文章,若有錯誤請多指正。
celenayu 2005-10-07 18:14
以下是引用 sirmaster 在 2005/10/7 下午 05:45:58 的發言:
1.沒辦法,同一個病名無法再申請複檢,除非你在收到判決書的三十天內(三十天後就決定體位了),到其它複檢的醫學中心診斷(如台北榮總,台大。。等)有達標準,再持診斷書到兵役局上訴,不過一般若有異議,都是送給三總去判定,因為三總是軍醫最高等級醫院,所以你已經在三總複檢過了,所以可能上訴的可能機會應該極小。

我已經收到判決書了,就是役男復檢處理判定體位結果通知書,前幾天收到的,裡面有寫說判定結果是常備役乙等,這樣還能申訴嗎?


 2.下部隊後才可以自己利用自己休息時間自己選,新訓中心是由醫官安排至中心的附近醫院複檢。

如果我在新訓複檢過,沒過的話,那下部隊還可以在去複檢嗎?


謝謝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10月07日 18時15分14秒 編輯過]

當兵不吃虧-菜鳥自救網站

小兵站長提醒:發文時請注意務必遵守版規規定,不得發表有關於違返版規的任何言論!!

sirmaster 2005-10-07 18:33
1.可以呀,不過機會應該不大。
2.可以,但不能去同一家軍醫院檢查。

你中心在那裡呢??


座右銘:助人為快樂之本!愛講話啦!!(嘻嘻...)。。。。又在胡言亂語中。。。
我所發表只能當參考用而以!
PS:對我所發表過的文章,若有錯誤請多指正。
celenayu 2005-10-07 18:41
我要在成功嶺新訓,還有如果我想辦緩徵在驗的話,是半年,那要從哪一天開始算
我申請複檢是6.1,去醫院複檢是8.1,等到結果是10.3
不知道從哪個時間點算起

感謝
當兵不吃虧-菜鳥自救網站

小兵站長提醒:發文時請注意務必遵守版規規定,不得發表有關於違返版規的任何言論!!

sirmaster 2005-10-07 19:02
你是說你半年後要再申請複檢嗎?沒辦法喔,已經沒有這一條了,因為沒有什麼半年之類的,同一個病名規定就是無法再申請的,所以並不是說半年後就可以再申請複檢,只能以病情加重去申請,不過這也跟申訴一樣,是要看兵役局承辦人員的意願,也就是承辦人員的行政裁量權去決定是否給你再申請一次複檢,所以並不是絕對可以申請的。

假如你是說緩徵的時間的話,那要問公所才知道了。

我要先去吃飯了,先拜拜了! 

註:
1.依據徵兵規則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申請改判體位應以「自費」或「公費」方式擇一辦理,嗣後不得再以同一原因申請改判體位。
2.兵役處文章:申請複檢不論公費或自費均以一次為限。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10月07日 19時21分36秒 編輯過]

座右銘:助人為快樂之本!愛講話啦!!(嘻嘻...)。。。。又在胡言亂語中。。。
我所發表只能當參考用而以!
PS:對我所發表過的文章,若有錯誤請多指正。
celenayu 2005-10-07 19:24
也就是說無法在沒進去的時候申請同一項目複檢,對吧?
但是如果區公所承辦人員給機會的話就是可以在去複檢?
當兵不吃虧-菜鳥自救網站

小兵站長提醒:發文時請注意務必遵守版規規定,不得發表有關於違返版規的任何言論!!

sirmaster 2005-10-07 23:17
正確 
座右銘:助人為快樂之本!愛講話啦!!(嘻嘻...)。。。。又在胡言亂語中。。。
我所發表只能當參考用而以!
PS:對我所發表過的文章,若有錯誤請多指正。
廣告
廣告
www.mmstop.net 關於我們|聯絡站長 |常見Q&A |PA電動 |超口愛小遊戲 |入伍指南~為愛站崗~軍旅生涯由這裡開始....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