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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 體為等級區分標準裡關於氣喘免疫的資訊有 "支氣管喘息,曾於最近一年內發作二次以上,有發作紀錄或肺功能報告可資證明者" "支氣管喘息有紀錄且有輕度以上肺功能障礙者" 以上都符合者以免疫體位判之 因為我是過敏性氣喘,在天氣驟變和遇到過敏源時機率大增外,其餘時間比較少發作 而且發作時間幾乎都是在晚上,那我如果在軍中晚上發作了,要如何去做發作記錄呢 是直接要求安官把我送軍醫院嗎?還是軍區內的醫務所發作就算呢? 那"輕度以上肺功能障礙者"是要去軍醫院做檢驗嗎? 我現在已經下部隊了 每次跑三千都覺得很辛苦,都要用力和快速呼吸才會覺得比較舒服 請各位大大幫我解惑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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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31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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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31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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