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 我是70年次目前正在服役,已經當了5個月的兵了.. 我從小便沒有和親生父母親共同居住生活...連他們的面都沒見過... 自小是由養父母帶大...但由於沒有正式的收養手續...所以雖然目前家裡情況符合申請替代役或補充役等資格...卻一直無法申請...之前詢問兵役處的人是說可以憑里長證明去提出申請... 想請問一下這個方法行的通嗎...目前是只有我和養母一起生活...他已經66歲了...患有聽障... 且經濟收入等均符合補充兵之標準....我該以何種管道去提出申請呢... 懇請各位幫小弟解答...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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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克勞德
2004-04-12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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