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就這七家: 1.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台北市                                    2.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台北榮民總醫院 台北市   3.國軍三軍總醫院 台北市  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台中榮民總醫院  台中市  5.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台南市     6.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榮民總醫院  高雄市  7.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 花蓮縣 
役男自費至複檢醫院複檢前,應先至公所役政單位填具同意書後,持同意書前往複檢醫院複檢。  流程: 1.役男至鄉(鎮、市區)公所領取同意書  2.持同意書至複檢醫院複檢後開具兵役用診斷證明書 3.役男檢具複檢醫院兵役用診斷證明書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4.鄉(鎮、市區)公所呈報直轄市、縣(市)政府 5.直轄市、縣(市)徵兵檢查委員會判定體位 6.役男體位審查委員會審議 7.通知鄉(鎮、市區)公所轉知役男體位判定結果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4年08月04日 15時59分06秒 編輯過]
我的上站時間:PM22:00~23:00 若有錯誤時希望大家多多指正!我瞭解的我會儘量幫您解答! *文章皆為參考性質(包含我的),請一定要再向相關單位做確認,若有錯誤地方!請多包涵! PS.請不要問我有關於逃避兵役的方面的問題,這方面我不懂!
*有參考我發表過的文章者,可再來短信確認,因過去發表過文章太多,可能曾有錯誤或法令更改的情況,或再向相關單位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