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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pento大大... 我在2004/8/10到台中803做扁平足檢查, 檢查結果為     左:166、右:166 但是我之後到了台中榮總做了兵役複檢結果為    左:165、右: 165 那我現在應該怎麼做呢?我已經有看過訴願的內文,但還不是很了解,可以幫我再深入講解嗎? 若是我現在去當兵(我是預備士官第2梯10/18入營的)...進去後會好驗嗎...因為我有803醫師開的證明... 目前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希望有經驗以及pento大大能夠幫助我...謝謝! 本人為68年次的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4年09月24日 17時57分48秒 編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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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兵戰士001
2004-09-24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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