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小弟上禮拜已經被"x校"開除學籍(我是今年預士1t,目前在受2階段訓),原因:體位驗退...(左眼1025度),現在已經回家當老百姓了,學校給了我一份"公文"與"退學通知單",叫我把"退學通知單"交回區公所,驗退隔天我馬上拿去區公所,結果區公所的人說他要等市政府把我重判體位,才繼續往後辦該辦的程序,因為我是69年次的,我想問的是,我是不是應該會被判"替代役甲等體位",如果是的話,那是不是要服補充兵12天(另外,如果是的話,我已經服兵役將近快三個月了,是否可以折抵役期),還是繼續當"替代役"??? 還有就是我以後會拿到"退伍令"這種東西嗎??還是什麼"停役令"的?? 請各位前輩替小弟解惑!!感恩!!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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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凱
2004-10-11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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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凱
2005-01-30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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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671
2005-01-31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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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凱
2005-01-31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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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671
2005-02-01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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