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公立醫院165度的兵役診斷證明,因沒有達到166度的標準,擔心區公所的人會刁難,請教站長、版主以及各位版友,衷心感激: (1)我這樣可不可以申請兵役「公費複檢」? (2)我如果直接要求「自費複檢」,區公所會不會還是要我提出兵役診斷證明才願意讓我複檢? (3)是否「公費複檢」不能自己選醫院,而「自費複檢」才可以自己選醫院? (4)不知有人是否知道「成大醫院」好不好?因為高榮似乎蠻硬的,雖然我住在高雄。 (PS:站長可否告知聯絡方式,想跟你進一步請教關於扁平足的問題,謝謝!) |
Facebook討論 | |
---|---|
|
|
丫凱
2004-11-01 19:55
| |
|
bigheadkai
2004-11-01 20: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