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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安安:       我男友69年次10/27進入宜蘭金六結新訓,第二天就因感冒、肺炎、加上氣喘發作而急診送醫, 他入伍前氣喘都沒有就醫記錄,所以這次有了一次氣喘的診斷書,那是不是要在下部隊前, 再一次有過氣喘發作的證明,才能轉為替代役?一定要急診嗎?還是放假時有氣喘發作去看醫生的記錄也行? 但他聽說有人一年內有3次氣喘的證明也無法驗退,難道依照驗退的規定,有時也未必能真的驗退嗎? 還是只要達到規定就行呢? 他每天幾乎都會輕微的氣喘,所以我好擔心,麻煩各位大大可以幫我解答嗎?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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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master
2004-11-05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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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lpolo520
2005-03-28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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