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您肝指數是多少,因肝指數是不採病史資料的,也就是以徵兵檢查或複檢當天所測的值為準,如超過檢查醫院正常值上限兩倍以上則判『難以判定體位者』並由徵兵檢查或複檢之日起算屆滿一年後由戶籍地縣市政府役政單位主動安排複檢,如複檢結果仍超過檢查醫院正常值上限兩倍以上則判『替代役甲等體位』,如未超過則不影響體位判等;至於難以判定降判體位係指複檢後還是『難以判定體位者』但總不能要役男再等半年或一年吧,所以同一病症兩次難以判定就必須降判替代役甲等體位,假如要免役情況還要看你是否有慢性肝炎才能知道(經肝穿刺檢查)
而你嚴重憂鬱症不是已經有八個月的完整病歷了嗎?這樣嚴重憂鬱症應該有比較完整的資料可以佐證 只是,你自己要評估是否你自己是否有在持續治療中,有在持續治療這樣才有符合吧(假如已經痊癒可能就不符合了喔),又因為你病歷尚未滿一年,也是會被判難以判定體位,一年後還是要重新複檢一次,你可以在這一年內繼續累積你的病歷,一年後複檢若有符合嚴重型憂鬱症經治療一年以上(具有完整病歷記錄)仍未痊癒而有明顯社會功能障礙者。就可以判免役體位了(反之若已痊瘉就不符合了喔)。
你也可以申請嚴重型憂鬱症複檢,趁時間去檢查看看有沒有慢性肝炎,若有慢性肝炎也可以把資料整理好,再提肝炎複檢(因為可能你來不及做肝穿刺了)(只是你這兩種都很有可能被判難以判定都要一年後才能知道結果,都滿耗時間的)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您自行評估看看再做決定~~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4年11月16日 05時49分46秒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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