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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的停役流程也要三個月嗎?|

作者:aqru|積分:15|金幣:0元| 註冊:2004-10-30 發表: 2004-11-29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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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經驗的網友
我在「台北市兵役處」網站上的「Q&A服役問答」裡看到說:

「複檢」因為牽涉的單位太多
包括醫院、評體位的衛生局、醫師代表及兵役處
審查體位的內政部、國防部等
所以直到區公所把結果送達役男簽收為止
整個複檢流程快則二個月 慢則三個月或更長

我想請問一下
若經複檢醫院經醫師診斷結果為「嚴重型憂鬱症」或「精神官能症」者
其整個「從複檢到確定停役」的流程 也是會拖延兩三個月之久嗎?
還是會因病症的特殊 其辦理停役的流程會加快?
或是
等待停役流程的期間 此類患病弟兄會先被安置在醫院?

煩請知情的網友解惑了
謝謝


Facebook討論
丫凱 2004-11-29 22:15
都一樣大概三個月左右喔,並沒有說那個疾病比較快,流程都是一樣的!




我的上站時間:PM22:00~23:00
若有錯誤時希望大家多多指正!我瞭解的我會儘量幫您解答!
*文章皆為參考性質(包含我的),請一定要再向相關單位做確認,若有錯誤地方!請多包涵!
PS.請不要問我有關於逃避兵役的方面的問題,這方面我不懂!

*有參考我發表過的文章者,可再來短信確認,因過去發表過文章太多,可能曾有錯誤或法令更改的情況,或再向相關單位確認

7369168 2005-06-03 11:20
應該不會比較快 
當兵不吃虧-菜鳥自救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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