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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經驗的網友 我在「台北市兵役處」網站上的「Q&A服役問答」裡看到說: 「複檢」因為牽涉的單位太多 包括醫院、評體位的衛生局、醫師代表及兵役處 審查體位的內政部、國防部等 所以直到區公所把結果送達役男簽收為止 整個複檢流程快則二個月 慢則三個月或更長 我想請問一下 若經複檢醫院經醫師診斷結果為「嚴重型憂鬱症」或「精神官能症」者 其整個「從複檢到確定停役」的流程 也是會拖延兩三個月之久嗎? 還是會因病症的特殊 其辦理停役的流程會加快? 或是 等待停役流程的期間 此類患病弟兄會先被安置在醫院? 煩請知情的網友解惑了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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