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到公立醫院檢查 看完報告後,已經拿到一張足弓超過165度的兵役用診斷書 想請教下列問題: 1.如果拿這張兵役用診斷書去公所申請「自費複檢」,公所會把這張診斷書收走嗎?  因為目前拿到的另外一張是一般的診斷書,上面只寫扁平足,醫生說這個就可以申請複檢,不幫我照x光。  這樣是用哪一張申請複檢比較好? 2.之前有人分享過說最好找2~3間公立醫院確認角度,這樣如果量出來角度有超過,每間都要先拿兵役用診斷證明書先放著嗎?防止第一次複檢沒過 。  或者我只要有現在這一張就好了,先去別間確認,不用先拿兵役用診斷書? 3.申請自費複檢後,是不是拿著公所的同意書自己再隨便選一天到複診醫院辦理兵役複檢就好了阿? 還是要先跟公所報日期?  小弟在中部,目前的構想應該是到台中榮總吧,如果各位有其他比較理想的醫院也煩請給小弟一點建議。  此外,去公所申請自費複檢是當天就可以拿到公所的同意書了嗎? 4.兵役用診斷書公立醫院的效力是半年,軍醫院的效力是3個月,這樣不知是否正確?  如果開過一次兵役用診斷書,日後還能再回醫院請醫生開一次嗎? 5.我有去另一間公立醫院檢查,不過醫生不給照x光... > <..,就是拿到一般診斷書的這間,唉..想請問一下現在的健保卡讀卡的時候會看見之前就診過的紀錄或者醫院名稱和科別嗎?我是在想說他會不會知道我之前看過骨科,所以不給我照x光量角度。 問了這麼多問題,謝謝各位耐心的看完,煩請如果有哪位大大知道上述問題的任何相關事項,請您分享給小弟瞭解一下,感恩~~~在此先謝謝各位..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02月16日 00時12分09秒 編輯過]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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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武
2005-02-16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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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凱
2005-02-16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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