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島的話大約在一個月至一個半月左右,所以你時間要算好! 補充一下條文: 並不是滿半年後就可以不必再複檢,應該是滿半年後,一年後要再安排一次複檢,若被判成常備兵體位 因為你服役已滿半年且等待時間超過一年,才免予回役,假如這等待期間未滿一年的情況,也是要回役的
更正一下:(版內P前輩跟我提醒的如下) 反正如果需要半年ㄉ檢查時間     缺一天都不可以       因為醫生會跟你拿時間證明       如果    沒有     他就會拒絕幫你辦理        懂ㄇ 所以不是你想哪一天辦理都可以ㄉ       例如5月一日生效     他就只能在5月2號去請醫生幫他辦理          這樣了解ㄇ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02月25日 15時26分04秒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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