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1. 我之前自費複檢體位從常備乙變成替代役甲 視力加閃光/2是1175 因為只差一點度數 但是區公所不讓我再複檢一次 所以我想入營之後拼停役然後改服替代役乙的12天補充兵 之前看到替代役不能驗退只能申請停役 想請問 這樣一來我還可以在新訓的時候就申請停役嗎? 我是打算入營前幾天先去台中榮總申請一張「一般診斷證明書」 證明我的視力有顯著病變(就是超過1200) 然後新訓就申請 不知可不可行 會不會容易被叼難 2.前面提到120天以前停役必須由主管機關(是縣市政府嗎?) 審查役男實際情形,核定是否免予回役 因為視力的停役標準(超過1200度)就等於替代役乙體位(也是超過1200度) 所以我如果成功申請停役 主管機關應該會讓我改服補充兵吧? 拜託各位大大幫我解決疑惑 感激不盡 Orz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03月10日 03時09分18秒 編輯過]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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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master
2005-03-09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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