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幼患有異位性皮膚炎,時好時壞,癢起來的時候真要人命 大學的時候兵役體檢被判定為常備役體位 目前研究所二年級、預計今年7月畢業 我三年前曾在台大醫院就診,不過當時沒有請醫生開立診斷證明 最近在陽明醫院就診,經過驗血發現對牛奶、狗毛、塵蟎等過敏 醫生說我還蠻嚴重的,也開了一堆藥給我 想請問各位 如果我想提出複檢 是要請陽明的醫生幫我開立全身超過1/3的證明 還是要請台大的醫生幫我開立全身超過1/3的證明(因為年代久遠,不曉得對方願不願意幫我開當時的證明) 有機會判定替代役乙等體位嗎? 如何做比較妥當? 請各位好心的大大幫幫忙,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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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凱
2005-03-18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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