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以常備兵的資格申請服替代役,是2/24入伍的,因為我有椎間盤突出的問題,所以我在新訓完就去做肌電圖和神經傳導,檢查報告證實有神經功能障礙,電腦斷層報告也有壓迫到神經根,所以我就請醫生開診斷書申請複檢,在5/2到台中榮總神經外科複檢,我現在擔心我服役未滿120天,現在停役會不會有回役的問題,因為聽說每隔多久就要複檢,我現在在考慮要不要把我之前檢查的報告給醫生看,假如我不把之前檢查的報告給醫生看,讓醫生再重做一次檢查,這樣有可能撐到120天嗎,還是我應該把報告給醫生看呢........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04月29日 19時56分21秒 編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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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武
2005-04-2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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