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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當兵2個多月了~ 他三-四個星期前在軍中因為心跳超過200而被送到衛生署核定之醫院急救,診斷出來病名為 "上心室心博過速 PSVT",我查的結果這個病是免疫~後來我們也去三總檢查,醫生直接開診斷證明,但是沒有住院詳細檢查,我们直接拿到診斷證明,在部隊中也已經辦理停役手續了,但是卻遇到一些問題...... 1. "上心室心博過速 PSVT"屬於免疫的体位,但是我男友辦停役的公文下來卻說參數不足,請問參數不足的意思是?是要去做詳細的檢查嗎? 2.公文回來之後我们有再去三軍看醫生,可是那個醫生跟我们說這個病應該可以辦停液,可是要找他们心藏內科的某某醫生,才可以辦理這個手續,請問三總的醫生並不是每個都可以開停役診斷嗎? 3.請問有心藏方面的疾病還得站夜哨嗎?因為公現在每天都只睡四個小時左右,常常心臟不舒服,請問有相關的法令規定嗎?? 4.如果再去復檢,停役的公文是要重新送呢?還是會由軍醫院那邊直接送?因為軍醫那邊已經有我公辦停役的公文了(好像是,去看的那個醫生說的),那復檢後約還需要等多久呢? 問題有點多.....不勝感激~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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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凱
2005-05-04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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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sandy
2005-05-04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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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凱
2005-05-0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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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凱
2005-05-04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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