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於5/19終於去複撿了...可是很遺憾我的肺功能報告結果還算在正常範圍裡面... 小弟是去台中榮總複檢的...複檢完以後櫃檯就把我帶去的診斷證明書(一張台大急診,一張台大門診,一張中榮門診)退還給我了...結果剛剛台中兵役局的人打電話來...說我要將那些資料交去..不然他們很難判定... 可是兵役局的人又跟我說一定要急診的病例才有用......可是我之前看板上的大大說...不是只要地區性被承認的醫院醫師開立的證明都可以嗎?????爲什麼現在兵役局得人又說要急診的診斷證明書才可以?????? 小弟我已經等兵役浪費一年了...卻這樣一直被刁難....心情超差的.... 請問這樣是不是我還是得當一般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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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凱
2005-05-23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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