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發氣喘的誘因有很多,如海產類,天氣,酒精,或對某些特定化學物質。。。等 不過,若是酒精引起的還有一種情況與氣喘類似,叫過度換氣症侯群,所以你若喝酒後去掛急診,要看醫生如何診斷你的病因,假如只是過度換氣症,那就不符合改判標準,若確定是氣喘發作,當然在急診後要去開急診的診斷書,累積至少兩次以上(替甲標準:支氣管喘息,未達輕度肺功障礙,曾於最近一年內發作二次以上,有發作紀錄可資證明者。),然後拿診斷書去申請公費或自費複檢(以上是指入伍前的)。
PS。你是已經入伍了嗎?不然可以到一般公立醫院掛急診,因為軍醫院比較會有先入為主的觀念,一般公立區域級以上醫院就可以申請複檢了(役男支氣管喘息發作之紀錄,應以行政院衛生署評鑑合格區域級以上醫院或具胸腔內科專科醫師開具之診斷證明書。)入伍後,就只能到軍醫院了。入伍前還可以到一般醫院去急診,入伍後就只能到軍醫院了,至於軍醫院醫生怎麼看待就不知道了。
另外∼就是多爬文。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06月10日 23時19分09秒 編輯過]
座右銘:助人為快樂之本!愛講話啦!!(嘻嘻...)。。。。又在胡言亂語中。。。 我所發表只能當參考用而以! PS:對我所發表過的文章,若有錯誤請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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