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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急~b肝指數入伍前複檢過(期間達一年),現在入伍後又上升,若提出因病停役會變如何?|

作者:gzguo|積分:3|金幣:0元| 註冊:2005-06-28 發表: 2005-10-10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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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b肝一直都有作指數檢查(民間醫院),追縱四年多了,醫生也說我應該是慢性肝炎了,指數從好幾百到1000多不等(相關的數據都有留存)。在入伍前提出複檢一次(台大),指數過高被判為難以判定體位,一年後又驗(高雄榮總)卻正常了…但現在入伍快三個月了,之前又有去國軍醫院驗(802),又是很高(200多),現在我若以指數過高提出「因病停役」後會直接判為替代役體位嗎?(因為縣府有跟我說我若再驗又過高就會直接核定我為替代役體位了,因為之前就有判一次難以判定體位了…),還是說審核單位根本不管你之前有複檢過一年了,還是會要求你得要再每三個月在同一間軍醫院驗三次呢??謝謝!!
ps:我現在有在想辦法作穿刺,但是我都只能在星期六去軍醫院,而醫生都不願意幫我作穿刺…
一直跑軍醫院,跑到家人都說我很煩了![color=Blu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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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master 2005-10-10 13:06
沒錯要再每三個月在同一間軍醫院驗三次才有符合停役標準,(因為停役要看停役標準表的)。

另外一點要注意,”連續”兩次難以判定,可降判體位,但是你中間還有被判回常備兵體位喔,你問縣府時是你最近去問的嗎?假如是的話,那應該就沒什麼問題,不然你也可以換打到你們縣市政府的後備司令部去確認看看,因為你入伍三個月了,若停役後是換成後備司令部判體位了,不是縣府兵役局的權責範圍內。

PS:建議方式:
1:所以你停役後有兩種可能,第一就是仍難以判定體位,你可以補救的方法
不必再等一年,就是:
兵役處文章:
若您至醫院作肝組織切片檢查證實慢性肝炎,請檢附原實施肝組織切片醫院診斷證明書及病史資料至區公所兵役課申請複檢,將會提早複檢,不必再等1年。

2:另一種可能就是判替代甲,不過有一點要注意:若你服役已有滿120天,停役後若被判替代甲等,也可以直接免服替代役一年六個月。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5年10月10日 14時22分00秒 編輯過]

座右銘:助人為快樂之本!愛講話啦!!(嘻嘻...)。。。。又在胡言亂語中。。。
我所發表只能當參考用而以!
PS:對我所發表過的文章,若有錯誤請多指正。
gzguo 2005-10-10 17:15
謝謝!
照你這樣說,我的情況應該是會被判為第二種情況吧!?因為我並沒有"連續"兩次被判為難以判定體位,所以中央應該還是會要我再每三個月都驗一次。

我比較感興趣的是,
1.你說的服役滿120天以上,是含跑公文時間嗎?還是指提出日期那天??(我今年7.25入伍,是要11.25日後才提出這樣嗎)因為我現在才快三個月而已,但聽說跑公文大概又要花掉一個月以上!
2.而且,滿120天,只要提出「因病停役」後,就免服替甲,直接免役了?不管是什麼病症嗎?因為我是想,它會看你是因為什麼病而停役(有些人是腳受傷沒法走路的),像肝功能這種東西,老是高高低低的,(害我上次沒驗過,才打回常備役!),有可能也會就直接給你免役這樣嗎??
謝謝,我的問題較多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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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master 2005-10-10 23:29
1。跑文時間都算在內,只有停役生效那天不算。
2。停役後只要被判成替甲,你服役超過120天就可以免轉服替代役了,沒有限病因,只要確定為”替代役甲等體位”都是依停役替代役役男免予回役作業規定來辦理,”不是免役”,是以替代役備役列管,就像是義務役的後備軍人是一樣的意思,等於是替代役提前退伍的意思,我不知道替代役需不需要教召,假如有的話就是要教召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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