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確定超過二十度就可以改判了(20.1度也一樣,有超過20度就可以改判了),會依據軍醫院所檢查結果,改判您的體位,不必再複檢,驗退就跟入伍前你去醫院複檢完的意思是一樣的,就是等判決結果,除非是被判成難以判定體位才會半年或一年後需再複檢一次
相關流程如下:(之前有大大貼過的) (1) 部隊會寄發驗退證明書及國軍XX醫院驗退複檢紀錄表給你 (2)寄發驗退資料(含兵籍表)給縣(或直轄市)政府 (3)由縣政府進行初判 (4)由中央役男體位審查委員會進行複判 (5)結果寄發至縣政府 (6)縣$府將結果通知市公所(或直轄市區公所) (7)市公所寄發通知給你.
上述所須時間大約如下: (1)(2) 約1~1.5月 (3)每月一次 (4)每月一次 (5)(6)約1週
簡單來說, 從被驗退到收到最後的公文至少需要2.5月. 不過通常會花更多時間, 因為每個單位處理這個事情快慢不一, 尤其 (3)(4)一個月只辦一次, 錯過就要等下個月.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6年03月26日 18時02分43秒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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