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3]小弟已拿到「左側脛骨內翻 5.5 度」的診斷書, 並已申請了複檢,在上週四(9/7)到台北榮總複檢, 但那天醫生只叫我去拍 X 光,然後下禮拜再來"看報告"。 我想請問的是,複檢當天掛號時也有寫一個「寄診斷通知書的信封」, 這個應該是最後將診斷結果的通知寄給我用的一個信封, 那麼既然醫院會將診斷結果"寄給我", 又何必要在下禮拜再到醫院一次去「看報告」呢? 難道是下禮拜的這個「看報告」,將會影響到醫師的診斷結果嗎? 也就是還有討論的空間嗎? 還請各位先進幫忙看一下小弟的疑惑,謝謝![/size]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6年09月13日 09時45分52秒 編輯過]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6年09月13日 09時54分58秒 編輯過]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6年09月13日 09時59分30秒 編輯過]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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