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首先向丫凱大大呈上無尚的謝意,由於大家的幫忙, 尤其是丫凱大大詳細親切的回應, 我終於得到替代役乙等體位了! 我是脛骨內翻 這個項目上由 常備乙 複檢通過成為 替代乙等, 並且我是 69 年次的, 而今天(11/29)晚上約七點(七點不是下班了嗎?)接到電話(記得好像說是市公所兵役處的), 說我 12月18日 要到成功嶺服役! 由於我才剛到一家新公司任職,所以希望能晚一點再服役,晚一個月也行, 不然才剛就職就要請假(雖然只有12天) 有點不好意思… 請問: 一、我只不過是服"補充兵",也必須要到台中那麼遠去服役嗎? 二、我希望能晚一點點服役的話有可能嗎?有可能的話那麼是向市公所提出申請嗎?還是其它單位呢?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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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syy
2006-11-29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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