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11月7日有去803軍醫院做脊椎椎間盤突出手術,現在手術完了 診斷證明為(1.症狀:下背痛併坐骨神經痛,2.診斷:第四五腰椎椎間盤突出並坐骨神經痛,3.治遼經過:1.於951107住院於951108出院2,於951107接受內視鏡椎間盤切除術3.宜休養三個月並門診追蹤複查) 95年11月14日已經將開刀後的診斷書和病理報告去兵役課申請公費複檢..兵役課的人叫我等通知在去榮總複檢...  95年12月7日去榮總複檢..醫生有問那裡不舒服..有看我開刀的傷口...還有2腳都讓他彎來彎去...還叫我用腳尖站站看...安排做2項簡查x光和EMG(肌電)...X光已經在今天做完... 95年12月20日榮總複檢醫生已經有開兵役用診斷書內容如下: 診斷病名:腰椎第四、五椎間盤突出手術後 現在病狀:下背痛 理學檢查:SLRT 右/左 90/80度 無肌肉萎縮 電腦斷層:正常 肌電波:左側第五神經根病變 請問各位: 1.這樣我複檢會被判什麼?謝謝.(我是67年出生的) 2.我只有在榮總複檢照X光,並無照電腦斷層??? 謝謝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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