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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關於氣喘改判體位問題  希望各位先進幫忙|

作者:leyin|積分:33|金幣:10元| 註冊:2007-06-07 發表: 2007-06-11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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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弟是69年次的 原本是"常備乙" 還沒入伍 尚未收到兵單
後來因為"氣喘" 而去申請"自費複檢"(因為據公所的人表示公費要排到九月了)
弟是在六月出去申請複檢的,預計七月就能複檢 
然後, 我在三總從3月份開始有就診紀錄,(以前傻傻的  都在家附近診所拿藥)
經檢查後 為"輕度肺功能障礙" 
於是  弟有下列幾個問題想請教:
(1) 一年兩次以上的發作紀錄:請問這包含兩次嗎? 還是要三次發作紀錄才行?
(2)我在六月初申請複檢後,在六月中的急診發作的病歷,可以包括在內嗎? 又是否在正式複檢前所有
的就醫紀錄,都能列入?
(3)設若一且符合期待,那麼弟將有"輕度肺功能障礙"+"發作紀錄",請問我有可能被判為"無法判定體位"嗎?
因為實在很不想浪費時間等待,而且家計需要我維持,因此得快速解決這問題
希望各位幫我看看  並回答 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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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master 2007-06-11 00:42
1.有包含兩次。
2.在正式複檢前的都可以,但是你要記得複檢完要把發作記錄送到縣市政府兵役局(處)去判體位。
3.假如複檢當天檢查確定為氣喘又有輕度肺功能障礙,兩次的記錄也都有被採認,就是免役了,不會被判難以判定了。
座右銘:助人為快樂之本!愛講話啦!!(嘻嘻...)。。。。又在胡言亂語中。。。
我所發表只能當參考用而以!
PS:對我所發表過的文章,若有錯誤請多指正。
leyin 2007-06-11 00:54
好的  解決我的大疑惑了  真是感謝你

那在請問一個笨問題
我在複檢的時候   
醫生診斷書加上病歷  都必須帶過去嗎?
只帶三總的就好呢 還是在我家附近小診所的也要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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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master 2007-06-11 01:00
最好都帶去,因為要給醫生參考用的。
座右銘:助人為快樂之本!愛講話啦!!(嘻嘻...)。。。。又在胡言亂語中。。。
我所發表只能當參考用而以!
PS:對我所發表過的文章,若有錯誤請多指正。
leyin 2007-06-11 02:43
實在抱歉  又想到一個笨問題
就是當我在複檢的當天  氣喘沒有發作 
那又會作何處理呢?
弟不奢求免役  只要替甲即可(只要當12天)
謝謝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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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I 2007-06-11 14:06
難以判定體位者:支氣管喘息,檢查時未發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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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yin 2007-06-13 01:09
不好意思 又打擾  
假設我去複檢時 氣喘未發作  我會被判為 "難以判定"
那過半年再去複檢時  我即使有急診發作紀錄
那我檢查時又沒發作  那我體位會自動降嗎?
還是有可能會把我打回常備乙呢?
如果會自動降的話  我就要去找工作了 @@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7年06月13日 01時29分03秒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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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I 2007-06-13 11:55
難以判定期間只要再有1次的氣喘發作證明,就可以降判成替代甲等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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