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兩年前腳踝車禍受傷 當時右腳踝往內彎超過90度 後來醫院檢查發現右側韌帶斷兩條  並有非常小片的碎骨頭 但並未取出與接回韌帶 跑步跟久站都不太舒服  如果想申請替代乙 是否適用下列的方案  蹠曲未滿十五度,或背曲未滿五度者。   這段話的意思 小弟不太了解  可否請哪為大大稍微解釋 或是有其他方案可以選擇呢 謝謝大大喔^^  在問另一個條文 骨性(退化)及外傷性關節炎 重要關節之骨性或外傷性關節炎經預判治療三個月其關節運動仍受限制者。 一、上述病況其關節部位須為肩、肘、腕、髖、膝、踝關節其中之一以上。 二、間骨塉突出增生者不列入骨性關節炎病變。 三、關節運動限制依附表一規定。 這個是也要合乎上述的15度或5度嗎 有大大可以提供檢驗的方式或資料嗎? 那有關踝關節的部分 有可以申請成替代乙條文嗎? 感恩喔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7年07月22日 19時46分43秒 編輯過]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7年07月22日 19時49分38秒 編輯過]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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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pha
2007-07-17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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