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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74年次)從幼稚園約五歲時,在腳指跟手指常常發炎腫脹疼痛,後來到台中榮總去看小兒科,說是幼年型風濕關節炎,後來轉去免疫風濕科,曾判斷為類風濕關節炎,後來驗了類風濕因子為正常,之後驗了HLA-B27呈陽性反應,說疑似僵直性脊椎炎,到國中時,痛的地方已經蔓延到膝蓋、手腕、手肘等較大關節,目前在台中榮總的病歷是從15歲~18歲(在更之前的好像註銷了)後來考上大學到台北讀書,就沒回去台中榮總看病 而三月體檢時,我跟體檢醫生(台大雲林分院)說我有關節炎的問題,沒帶診斷書,他還是幫我安排複檢,在下禮拜要去複檢(8/24)。 後來我就自己去台北的台大醫院看內科,想先確定到底自己是什麼關節炎,醫生看了我榮總15歲~18歲的病歷表(我去影印出來的),說我HLA-B27呈陽性沒錯,然後問我背或腰有沒有疼痛或酸痛,我回答他:只有偶爾有酸痛,但不太嚴重,比較常痛的是四肢關節,手指幾乎天天痛,腳也是,甚至咬合關節也會痛...醫生就說我這是"復發性關節炎",是一種現象的名稱,不算正式病名,還說關節炎分很多種,我的還要追蹤才能找出來,醫生幫我抽血、拍了X光,以及建議我順便掛骨科評估一下關節,我就掛了骨科,骨科也幫我抽了血,確定HLA-B27為陽性,但是沒看X光片,就說我是僵直性脊椎炎,但是我說我脊椎好像沒痛過的樣子,都痛四肢,骨科醫生就回答我:這個病是全身關節都有可能受影響,活動度低的關節最容易被侵蝕,脊椎就是這樣,所以叫脊椎炎,但不表示他只會痛脊椎附近,正確名稱應該是"僵直性關節炎",是錯誤名稱沿用至今...等。 後來我去內科看報告,順便告訴他骨科醫生的評估,內科醫生說從我的脊椎X光看不太出來有明顯能判斷發炎至脊椎炎的程度,而且我都痛四肢,因此他只能確定我是"血清陰性脊椎關節病變",他說這個底下有很多種關節炎,是一個群組,僵直性脊椎炎只是其中之一,還包含乾癬性關節炎、賴特氏症以及不能判斷名稱的關節炎,我還要經過追蹤才知道是哪種關節炎,因為手腳有疼痛現象,所以他說他診斷書只能幫我開"血清陰性脊椎關節病變",整個台大的診斷證明上就只有這樣一行字.... 問題來了: 1我如果帶台大總院醫生開的診斷書(只有寫血清陰性脊椎關節病變)+15~18歲的病歷表去複檢,醫生會採用嗎? 2.我這樣去複檢時(第一次體檢沒過後排的複檢),大概會判什麼體位呢?有可能是"難以判定體位"嗎? 3.如果醫生判定還是要當兵,我能以"血清陰性關節炎"這個病名提出"體位改判"的複檢嗎? 4.我看過兵役體位標準,他只寫"血親陰性脊椎關節病變"經診斷確定者為"免役"...是指一定要有明確的病名分類嗎?例如確定為乾癬性或僵直性脊椎炎這樣子的判斷才能免役嗎?因為醫生說有不能判斷出群組的血清陰性關節炎...拜託各位大大給我一些建議><" [本貼已被 作者 於 2007年08月20日 04時08分47秒 編輯過]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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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I
2007-08-20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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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0418
2007-08-21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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