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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關於痛風免疫問題|

作者:mrhscd|積分:11|金幣:5元| 註冊:2007-05-24 發表: 2007-08-28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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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目前同寢室的好朋友遇到兵役問題,想跟各位請益與討論一下


狀況大致如下
右膝與左腳盤曾經有痛風病史(發作過5-6次,約1-2年一次),每次發作都嚴重到完全無法行走與碰觸,都有給醫院(台南市立醫院)開藥方治療,但非兵役課指定醫院檢查(軍總,成大醫院),這樣不知效力可以剩多少?目前有將之前病史影印做存證以備相關人員參考。

復發在台南市立醫院治療時,醫師並無做關節液檢查跟存證;現在身體也尚無感覺異狀,要抽可能也抽不到,但也不知道何時復發?兵役課只認有無抽到結晶體,沒有就得去,只是覺得這樣就去當兵會不會太冒險。

曾經在論壇有看過在拇指抽到關節液可以免疫,以他的例子不知何時會復發的"要命"症狀若無抽到關節液而去當兵似乎太吃虧了。
(個人認為痛拇指還可以走,痛腳盤跟膝蓋差不多只能躺床上了等待朋友或家人救援,洗澡跟買東西吃都有問題,睡覺翻身動到痛處只能用生不如死形容)

最後,想跟各位討論的是

抽取關節液是因為要確認關節是否有存在晶體,來判斷是否可免疫,來避免可能的更多傷害。
曾經有讓醫生診斷證明過是痛風引起的關節炎,表示關節一定有存在結晶體,而只是當時沒有去做抽取來保留,這樣跟抽取關節液無等效力嗎?

以兵役課痛風免疫只認有無結晶體或國防部設定痛風免疫保護役男的邏輯,這樣的事件是否得再思考一下。


跟大家請益與討論一下
或是有哪些機關可以去認定這樣的事件?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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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討論
sirmaster 2007-08-29 00:40
沒有抽到結晶的病史資料效力應該幾乎等於零吧,因為體位表規定就是如此,法條規定是死的,你說的也是有道理,但這畢竟是有關於兵役的問題,疾病的認定上會比較嚴謹,不僅痛風,其他病也有很多是有進一步思考的空間,國防部軍醫局每年底左右都會有提出體位表的修正草案,到時侯會公佈在國防法規及全國法規網站上,會提供給民眾對修正草案建議的管道,如電話,信箱,或許只能利用此方式向國防部提出你的意見吧。
座右銘:助人為快樂之本!愛講話啦!!(嘻嘻...)。。。。又在胡言亂語中。。。
我所發表只能當參考用而以!
PS:對我所發表過的文章,若有錯誤請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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