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7年次的 以下是我的狀況: 95年11月7日 803軍醫院做脊椎椎間盤突出手術 95年11月14日 已經將開刀後的診斷書和病理報告去兵役課申請公費複檢 95年12月7日 去榮總複檢 95年12月20日 榮總複檢醫生已經有開兵役用診斷書內容如下: 診斷病名:腰椎第四、五椎間盤突出術後 現在病狀:下背痛 理學檢查:SLRT 右/左 90/80度 無肌肉萎縮 電腦斷層:正常 肌電波:左側第五神經根病變 96年2月5日  收到判定體位結果通知書內容如下: 複檢原因 : 椎間盤突出症合併神精症狀 判定結果體位 : 難以判定 判定結果病狀 : 第四、五腰椎間盤突出術後,右/左 90/80度,無肌肉萎縮,電腦斷層:正常,左側第五神經根病變 當時兵役課有說96年11月3日會在通知到醫院複檢 請問: 1.這次複檢需要帶什麼文件嗎? 2.這次會被判定什麼? 謝謝....^^  贊助商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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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0130
2007-09-20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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